1、及時報告和申請工傷認定?
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后,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。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,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在1年內自行申請?。申請時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、勞動關系證明、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?。
2、勞動能力鑒定?
工傷職工在傷情相對穩定后,應進行勞動能力鑒定,以確定傷殘等級和是否需要護理。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評定?。
3、賠償項目和標準
根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結果,職工可以享受以下賠償項目:
?醫療費?: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、藥品目錄、住院服務標準的費用由基金支付?。
?停工留薪期工資?: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?。
?傷殘補助金?:根據傷殘等級,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基金支付?。
?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?:對于5-10級傷殘職工,離職時可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,具體標準由各省制定?。
?工亡賠償?:包括喪葬補助金、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?。
4、?法律途徑解決爭議
如果與用人單位在賠償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,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:
5?、異地工傷處理?
對于異地工傷,可以在參保地或生產經營地申請工傷認定。2025年4月起,工傷職工持社保卡可跨省直接結算醫療費、康復費、輔助器具費?。
通過以上步驟和注意事項,職工可以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,順利獲取應有的工傷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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